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是一个成员国向其他所有成员国警方提出的请求:查找某人并在引渡问题解决之前将其临时逮捕。它不是国际逮捕令,任何国家都没有执行的义务。它可以被删除: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CF)审查相关数据,如果通报违反该组织自身的规则,就会决定删除。
- 由谁决定。由 CCF 决定——它是国际刑警组织内部的独立机构,而不是提出通报请求的国家。
- 可以作出何种决定。删除数据、更正不准确的信息,或在审查期间临时封锁对数据的访问。
- 需要多长时间。根据 CCF 章程,查阅数据的申请自被认定为可受理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决定,更正或删除的申请为九个月。此外还有可受理性审查、总秘书处提出意见的一个月,以及通知申请人的一个月。
- 什么情况下能成功。案件具有政治性质;程序缺乏基本的正当程序保障;指控没有说明当事人究竟做了什么;请求国早已停止推进引渡,数据却仍被长期保存。
- 我们做什么。查清国际刑警组织究竟保存了什么,准备并推进向 CCF 的申请,在面临逮捕风险时申请临时封锁,同时在羁押或引渡程序中提供辩护。
通报如何签发、审核与公布,以及它与扩散通报有何不同,请见我们对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的说明。
红色通报律师做什么
工作同时在两条线上进行:国际刑警组织保存的关于您的数据,以及这些数据在境外引发的程序。具体来说是五项任务。
- 查清存在什么。多数通报从不公开,因此公开数据库里查不到并不能证明什么。正式的查阅申请可以确认保存了哪些数据、由哪个国家提供。
- 提交 CCF 申请。撰写法律意见、整理证据材料,并在审查过程中回应请求国的意见。
- 争取临时保护。在面临逮捕风险时,申请在审查期间临时封锁对数据的访问。
- 在境外辩护。在临时逮捕、羁押问题以及羁押地国家的引渡程序中提供代理。
- 评估出行风险。在申请审查期间哪些边境确实危险,以及如何为边检准备证明自身法律状况的材料。
撤销红色通报的理由
CCF 适用国际刑警组织自身的文件——《章程》第二条和第三条以及《数据处理规则》。多数获准的申请集中在五项理由上。
- 案件具有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章程》第三条禁止国际刑警组织介入此类案件,包括对政治反对者、活动人士和少数群体成员的追诉。
- 缺乏基本的程序保障。未经通知的缺席判决、以强迫手段取得的证据,或请求国无法提供书面证明的程序。
- 指控没有个别化。通报必须说明具体指控该人做了什么。仅出现在一组被告名单中并不构成对行为的描述。
- 数据不准确或已过时。指控已撤销、追诉期限已过,或案件多年未再推进。
- 缺乏真实的引渡意图。如果请求国多年未采取任何程序性行动,通报就已失去保存它的目的。
撤销流程的七个步骤
- 案件评估。 我们阅读您手上的材料——逮捕文件、法院裁判、拒绝决定、往来函件——并说明实际可以达到什么结果、依据哪些理由。 免费
- 查阅数据申请。 确认国际刑警组织保存了关于您的哪些数据,以及由哪个国家提供。 CCF 自受理起 4 个月内决定
- 删除申请。 理由、证据,以及关于这些数据为何违反国际刑警组织规则的法律论证。
- 临时封锁。 CCF 可以在审查案件期间限制对数据的访问。 面临逮捕风险时
- 请求国答复。 请求国被邀请提出意见;我们对其意见作出回应。
- 决定。 更正或删除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随后总秘书处有一个月对 CCF 的结论提出意见,决定生效后 CCF 在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 9 个月 + 1 + 1
- 删除之后。 国际刑警组织的通报消失,但本国逮捕令不会消失。我们会说明还剩下什么,以及如何为日后的边境检查保留结果证明。
需要您提供什么
- 身份证明文件。
- 您从请求国机关和法院收到的全部文件。
- 拒绝引渡的决定,或庇护、难民身份的决定(如有)。
- 如以政治或商业背景为理由,则需相应证明材料。
- 带日期的程序时间线。
删除能改变什么,不能改变什么
- 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库中的红色通报或扩散通报。
- 所有成员国对该数据的访问权限。
- 如果通报曾经公开,则公开记录也会消失。
- 请求国的本国逮捕令。
- 刑事案件本身——它仍按该国法律继续进行。
- 与国际刑警组织分开运行的本国和区域通缉系统。
- 同一国家日后提交新材料时再次提出的请求。
红色通报、扩散通报、欧洲逮捕令与本国逮捕令
红色通报、扩散通报、欧洲逮捕令和本国逮捕令是四种不同的工具。只有后两者是司法决定,前两者是警务通报。
| 工具 | 签发主体 | 法律效力 | 救济途径 |
|---|---|---|---|
| 红色通报 | 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依成员国请求 | 警务通报——任何国家都没有逮捕义务 | CCF |
| 扩散通报 | 成员国中央局直接发送 | 警务通报——任何国家都没有逮捕义务 | CCF |
| 欧洲逮捕令 | 欧盟成员国法院 | 对欧盟国家具有约束力,期限严格 | 执行国法院 |
| 本国逮捕令 | 签发国法院 | 在该国境内具有约束力 | 签发国法院 |
实务中还有三点区别值得注意。红色通报发往全部 196 个成员国,而扩散通报只发给中央局选择的国家,因此更难发现。若请求国不同意公开,两者都不会公开——所以公开数据库里查不到,并不说明您的情况。此外,在国际刑警组织删除数据只是消除了通报:其背后的本国逮捕令仍然存在,必须在签发国法院解决。
时间与费用
影响时间的有两点:是否需要先提出查阅申请,以及请求国被邀请说明情况后提交多少材料。CCF 自身的期限为查阅四个月、删除九个月,且自申请被认定可受理之日起算,而不是自您提出之日起算。
费用取决于同样的因素,以及是否需要同时处理羁押或引渡事务。我们在对您的文件进行免费初步评估之后、在签订委托之前给出金额。
哪些律师办理国际刑警组织案件
国际刑警组织案件由亲自办理过 CCF 申请的合伙人负责。

Dmytro Konovalenko,高级合伙人。引渡与国际刑警组织事务专家,国际律师协会(IBA)会员。五年多来为受美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等国请求的国际通报当事人辩护,包括在早期阶段阻断通报的预防性措施。专长领域为经济犯罪、政治性案件与战争罪。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001156。

Anatoliy Yarovyi,高级合伙人。二十年执业经验,目前专注于国际刑警组织与引渡案件,并就人身安全、数据保护和迁徙自由提供咨询。利沃夫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斯坦福大学 LLM(2013年)。代理当事人出席欧洲人权法院,2021年曾是欧洲人权法院法官职位十五名候选人之一。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701,签发日期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案例
被害人被当作嫌疑人追诉 在美国被正式认定为 AirBit Club 传销案被害人的当事人,却在另一司法辖区因同一案件被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追诉。我们提交了预防性申请,说明其中的管辖冲突,委员会随即采取临时措施,暂时封锁了成员国对相关数据的访问。 查看案例
具有政治目的的扩散通报 一名同时拥有乌克兰和俄罗斯国籍的人士曾参与反对俄方在克里米亚行动的集会,后因俄罗斯就「对公职人员使用暴力」发出的扩散通报在雅加达被拘留。印度尼西亚拒绝引渡,政治背景在部长层面获得公开确认。委员会认定该数据与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三条不符。 查看案例
以欺诈名义提出的商业纠纷 一名奥地利与乌克兰双重国籍的商人因一份金额超过 1700 万美元的设备供应合同被俄罗斯通缉,在匈牙利被逮捕,当地法院以追诉期限已过为由拒绝引渡。我们主张这属于私人纠纷,不属于警务合作的目的范围。委员会决定删除相关数据。 查看案例
每个案件都取决于自身的事实、文件和司法辖区。过去的结果并不保证其他案件会有相同结果。
现在该做什么
如果您已被拘留
声明您将行使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在与律师交谈之前不要签署任何文件。不要同意简易或快速引渡:同意难以撤回,并且会使您失去可以对通报提出异议的那次庭审。要求通知您所属国的领事机构。任何时间都可以致电——最初的 48 小时通常决定案件是以有利地位推进,还是在境外羁押中被动应对。
如果您得知存在通报但仍在自由状态
在逐国评估风险之前不要出行。保存收到的每一份文件。不要自行致函请求国的警方或检察机关:此类往来会被用作您已知情以及所在位置的证据。请先提出查阅申请,使异议建立在国际刑警组织实际保存的内容之上。
联系我们的红色通报律师
请告知是哪个国家提出的通缉以及您目前所在的地方——据此我们即可指出可用的理由和行动顺序。文件的初步评估免费。电话 +357 96 447475,邮箱 [email protected];我们以中文、英文和俄文工作。
常见问题
撤销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有哪些理由?
当通报违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时,委员会会决定删除:案件具有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程序保障未被遵守,或者数据不准确、已过时。
提出异议需要哪些文件?
通常包括身份证明文件、请求国刑事案件的材料、证明存在政治迫害或人权侵害的证据,以及关于究竟违反了国际刑警组织哪些规则的法律分析。
委员会可以只封锁通报而不删除吗?
可以。委员会能够采取临时措施,在审查期间限制对数据的访问。当逮捕风险迫近时,这一点尤为重要。
如果委员会驳回申请怎么办?
出现新事实时可以再次申请:复议申请应在发现新事实后六个月内提出。我们会分析驳回理由,判断是否存在再次申请的依据或可行的并行策略。
撤销红色通报的费用是多少?
费用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同时处理羁押或引渡事务。我们会在对您的文件进行免费初步评估之后、在签订委托之前给出金额。
红色通报仍然有效时可以出行吗?
出行正是通报最常导致逮捕的时刻:边检人员依据通报行事,而不看您案件的进展。各国风险差别很大:有的国家仅凭红色通报即可逮捕,有的则要求先有本国逮捕令。每一次出行都应当事先单独评估。
哪些指控会导致红色通报?
多数涉及欺诈、腐败、税务与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和暴力犯罪。实务中,我们所处理的相当一部分通报源于被包装成欺诈的商业纠纷,或被包装成普通犯罪的政治冲突——而这恰恰是国际刑警组织规则所不允许的。
国际刑警组织自己会逮捕我吗?
不会。国际刑警组织没有拥有逮捕权的人员,也没有指挥各国警方的权力,它传递信息。任何逮捕都由成员国机关依据本国法律实施,并且由该机关决定是否对通报作出反应。
红色通报等同于国际逮捕令吗?
不等同。并不存在所谓的国际逮捕令。红色通报是向警方提出的查找并临时逮捕的请求;逮捕令是特定司法辖区法院作出的决定。通报可能在请求国法院从未审查证据的情况下就已存在。
各国对红色通报的处理方式一样吗?
不一样,因此出行规划需要具体测算。有些国家认为通报本身足以构成临时逮捕的依据,有些要求先提出正式引渡请求,还有少数国家在其国内法上不赋予通报直接效力。同一份通报在一个国家可能毫无影响,在另一个国家却可能导致数周羁押。
